5.逐步放開國有股、法人股產權交易市場。為此,首先要在明確國有產權投資主體的條件下,逐步放開國有股、法人股產權上市流通的渠道。其次是規范和發展柜臺交易市場,為大量非上市公司的股權流動提供通道。在股份經濟中,能夠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畢竟是少數,大量非上市公司的股權則需要通過柜臺交易市場來進行,否則,就抹殺了非上市公司股東對股份的選擇性和持股競爭性。目前要解決的是現有柜臺交易場所運作不規范,規則不統一的問題,而不是因噎廢食,扼制其發展。柜臺交易市場的發展是大勢所趨,必將為非上市公司股本結構優化創造外部條件,推動非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構建進程。